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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 |
面向地区 |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受理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核的,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入户指标。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网站公布本年度全市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未进入本年度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可在下一期积分类人才引进申报时段内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需符合积分引进条件。公示期内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业务权属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主张不成立的,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批文件出具入户指标。申请人凭入户指标信息在有效期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