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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具体体现在:
1、错误理解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和逻辑,有的甚至将成果和转化结果弄反。
2、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有数量要求,更有质量要求。单纯的堆砌数量没有意义,能够被评审认可的科技成果转化才有价值。
小编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的总分是30分,但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取得高分的难度大大增加。一定要即时掌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要求和新政策,以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为出发点,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行性原则,整理和归集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越丰富有力,转化被认可的可能性就越高,既要满足转化的数量要求,也要每个转化都有足够准确的证明材料支撑。
项目名称的确定
关于项目名称,确定一点一定要和企业的主营产品相关,项目的开发能够提高主营产品的性能指标,这才是有意义的项目研发。其次,项目和专利之间的关系,大多数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一个项目对应一个专利,其实这个不对的,难道你有18个专利就有18个研发项目?错了,我们一个项目可以有2-3个专利包含进来甚至更多。打个比方,你有三个专利,一个专利是关于电脑键盘的,一个专利是电脑电源的,一个专利是电脑屏幕分辨率的,这个时候的项目就可以确定为整体这个电脑的研发,而不要一个专利对应一个项目,同时还要注意项目和专利之间的时间关系,一般情况下,都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者项目结束了,我们才会申请专利,所以时间上的逻辑关系也是需要注意的。
昨日,思睿晶拜访一个客户时,客户对一知识产权公司吐了一肚子口水。后总结了一句话说:便宜没好货~!
专利申请,里面到底有哪些猫腻?
思睿晶为您详细分析:
一,内容质量
专利能否取得作为知识产权应有的保护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利文案的质量。
但是,在专利申报过程中,却有个非常特殊的现象:写得越好的文案通过率可能越低。为什么?
这里的好,更多的指的是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权利要求比较全面。但正是因为这样专利在审核的过程中,就有更多的点需要被审核。自然,遇到审查意见的概率就大了。
相反,一些小公司在给客户撰写文案的过程中,为了追求通过率,不顾客户的保护诉求,尽可将地少些权利要求,通过率自然高,但事实上没什么保护价值。
所以,如果您的知识产权需要真正达到保护作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二,审查意见的答复
不少不良的代理机构,一开始通过吸引企业去申报专利,但待申报的专利被下了审查意见后,要求企业给于答复审查意见的费用,从几百到上千不等。而且,一个专利可能会面临数次审查意见。如果企业不支付相关费用,企业就接受专利被驳回或自动弃权的结果。
专利文案很多都是出自于专利工程师之手。专利工程师为自己的文案答复审查意见,是应尽的责任~!
三,额外收费
很多机构在为企业办理官费减免,官费缴纳,证件寄送事宜的收取相关服务费。事实上,这些费用,都应该包含在代理费中。
四,后续服务
企业收到专利证书,并不意味着全部结束,后续还面临着每年年费的缴纳等问题。不少机构会额外征收年费提醒费,年费代缴费等服务。
思睿晶认为:一个的代理机构,要么事先跟企业说明全部收费事项;要么其代理费中应包含:撰写费、申报流程费、审查意见答复费用、官费代缴、证件寄送、年费服务等全部事项! 通过吸引客户并隐瞒收费事项代理机构,必然被淘汰。而故意增加审查意见答复次数的代理机构,更应该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