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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成膜泡沫剂,泡沫灭火装置操作规程,泡沫消火栓箱使用方法,水成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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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箱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按表3 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按表3 的规定进行。 抽样 抽样方法采取随机抽样,每50 台消火栓箱为一抽样批量,抽检数为2 台;不满50 台时也抽检2 台。 判定规则 型式 按表3 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合格时,该产品为合格品。若有一项A 类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品。若有B 类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两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C 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四项,即判该产品不合格,若已有一项B 类项目不合格时,C 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二项,则该产品判为不合格。
装置中的泡沫产生器(如泡沫枪)应符合5.2中的规定。 5.4.4.2 比例混合器应符合5.1.4的规定。 5.4.4.3 按6.40进行喷射时间试验,连续喷射时间应不小于产品的公布值。 5.4.5 耐水冲击要求 按6.23进行耐水冲击试验,装置在大工作压力下连续工作10min应无松动损坏。 5.4.6 运动性能要求 轻便式灭火装置按6.41进行运动性能试验,试验后应无损坏。构成 半固定式(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主要由泡沫产生器(泡沫枪)、比例混合器、水带、泡沫液储罐等构成。 5.4.2 外观 5.4.2.1 钣金件、冲压件表面应无重皮、皱纹、明显机械损伤和凹凸不平等缺陷。 5.4.2.2 焊接件焊缝应均匀,无裂纹、烧穿、咬边等缺陷。 5.4.2.3 锻铸件表面应无重皮和结疤。 5.4.2.4 镀层和涂层应色泽均匀,无龟裂、剥落、明显流痕、气泡、划伤等缺陷。 5.4.3 标志 在装置的明显位置上应设置清晰性标志牌,应至少标示有:产品名称、工作压力范围、喷射距离、有效喷射时间、适用泡沫液类型、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喷射方式可采用液上喷射和液下喷射方式。 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产生器安装于油罐壁的上部,喷射出的泡沫覆盖住整个燃烧的液面进行灭火。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固定顶、外浮顶和内浮顶三种储罐。与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相比,液上式造价较低,并且泡沫不易遭受油品的污染。缺点是当油罐发生爆炸时,泡沫混合液管道及泡沫产生器易被拉坏,造成火灾失控。 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由泡沫喷射口从油罐底部喷入,经过油层上升到燃烧的液面扩散覆盖整个液面,进行灭火。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固定拱顶贮罐,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其原因是浮顶阻碍泡沫的正常分布,当只对外浮顶或内浮顶储罐的环形密封处设防时,无法将泡沫全部输送到该处。 当以液下喷射的方式将泡沫注入水溶性液体后,由于水溶性液体分子的极性和脱水作用,泡沫会遭到破坏,无法浮升到液面实施灭火。所以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水溶性甲、乙、丙液体固定顶储罐的灭火.
主营行业:消防器材/产品 |
公司主营:轻便消防水龙,轻便水龙,消防轻便水龙,轻便水龙卷盘--> |
采购产品:消防配件 |
主营地区:福建省南安市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6-08-04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政府或其他机构 |
最近年检时间:2018年 |
登记机关: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及配件、消防电子产品、水暖器材、阀门、五金配件、防火材料及配套产品、气体灭火系列、防火涂料;消防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消防产品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362000 |
公司电话:595-86296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