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遗失声明登报,报社登报电话,报纸广告投放,登报公示公告 |
面向地区 |
代理类型 |
报纸广告 |
青海日报-报社广告部-青海日报社、电话
备注: 1.所有广告刊登和订位均须按照本规定执行。 2.所有刊登的广告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如有违反,由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3.客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产品证明材料,若委托刊登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等,本公司有权停止刊登或修改刊登。 4.客户原则上须在广告刊登之前付清广告费。 5.客户未按规定撤稿,应支付广告费的20%违约金。 6.客户原则上需提供一张MO或光盘(精度为300DPI,TIF格式,一套彩色打样);电子文件形式,精度300DPI,TIF格式。 7.MO盘,光盘和样稿在刊登周的周四交。 8.如刊例价格有变动,以新价格为准,旧价格同时废止,恕不另形通知。 9.如遇报社原因调整等不可预期事件,可延迟或变更刊登。
主营行业:报纸广告 |
公司主营:报纸广告,遗失声明,登报挂失,广告部--> |
主营地区:报业大厦一层登报中心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21-06-23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21-01-23 至 2034-06-22 |
最近年检时间:2024年 |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服装设计,珠宝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通讯设备(不含卫屋地面接收,发射设备),化妆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1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0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