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检测美国强制认证新标准,FCCSDoC
相关规则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具有无线电发射装置的产品,做FCC Certifiction(红外线发射装置不在管制范围))、DoC:(常见的 产品包括IT产品、微波炉、节能灯、整流器等.)、Verification:(常见的产品包括音视频产品.)。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证,FCC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
占用带宽
测量占用带宽时,对采用不同调制方式的产品,测量方法将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则是选择典型业务模式下调制信号具有大幅度的情况来进行测试,并且在报告中对输入的调制信号做详细说明。
天线端口的杂散发射
除了产品有用频点处的射频功率或电压外,还需要对无用的杂散频率进行测量。测量时,可以在天线输出端口加上合适的假天线;谐波和一些比较显著的杂散发射点需要关注。
杂散辐射场强
该项测试主要检测产品机壳端口、控制电路模块和电源端口的谐波和一些较显著的杂散发射频点的场强。工作频率低于890MHz的产品,测量需要在开阔场或者电波暗室中进行。对于现场测试,需要对测量现场附近的射频源及明显的反射物体做详细的调查分析与说明。
频谱特征
对杂散发射和辐射场强评估和测量的频谱范围,将依据产品的工作频率来确定。进行频谱特征研究的低频率可以选择产品实际使用的低频率点;如果低频率低于9kHz,则选择9kHz作为研究的低频率点。高频率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工作频率在10GHz以下的产品,选择高基频的10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如果10次谐波的频率大于40GHz,则选择4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
(2)对于工作频率在10GHz和30GHz之间的产品,选择高基频的5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如果5次谐波的频率大于100GHz,则选择10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
(3)对于工作频率在30GHz以上的产品,选择高基频的5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如果5次谐波的频率大于200GHz,则选择20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